2024泰州市人才的选聘方式

导语 选聘一般采取集中选聘方式进行。其中,党政类、国企类视情在部分重点高校开展校园选聘;教育类采取专项选聘另行组织。具体详见下文。

  2024泰州市选聘方式及程序:

  1、选聘一般采取集中选聘方式进行。

  2、党政类、国企类视情在部分重点高校开展校园选聘;教育类采取专项选聘另行组织。

  3、选聘工作一般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评价、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2)资格初审。由各地选聘办对照岗位条件及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3)综合评价。各地选聘办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资格复审和考试人员名单的重要依据,也可计入综合分数、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的重要参考。具体运用由各地选聘办确定。

  (4)资格复审。由各地选聘办组织,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考试通知书。集中选聘的,来泰资格复审和考试结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选聘办通知。外地来泰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的,可享受交通补贴(江浙沪皖一般为500元、其他一般为1000元)。

  (5)考试。考试方式一般为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管理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主,视情进行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各岗位开考比例和考试形式具体见附件4《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选聘计划数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6)体检。各地选聘办根据考试成绩或综合成绩,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考察。各地选聘办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8)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由各地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考试考察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9)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根据通知于2024年8月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等来泰报到,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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