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中共泰州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条件,报名对象,以及报名方式等,请看下方正文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以后出生),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方可报考,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25年9月24日前,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报考人员认真填写《中共泰州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将填好的报名表(word版及PDF版)及相关材料PDF版发送至中共泰州市委党校邮箱tzdx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
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职称证书,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
3.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2022年以来公开发表的本人独立或者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一致),如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决策咨询报告(得到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同级别文件吸收、内参转载的)、科研成果奖励等相关资料。
其中第1、2、3项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第4项按顺序把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硕、博所学专业均属于社会政治类。
3.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谈开考比例为3:1。若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人才招聘计划;若人数在3-5人(含3人和5人),则招聘1人;若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则按计划招聘2人。
4.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高层次人才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泰州市委党校将在考试前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的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公示和聘用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共泰州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中共泰州市委党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辞职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收回已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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