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海陵区司法局公益岗招聘工作人员,详情请看正文介绍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内容
招聘岗位为海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招聘1人。
工作地点及内容为各镇街基层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泰州市户籍,经泰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拥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并且文化程度达到高中及以上。
(三)男55周岁及以下(197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海陵区司法局(青年南路92号海陵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四楼办公室(政治处)。
联系电话:0523-86232909,联系人:孙女士。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②《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现场拷贝);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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