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堰区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导语 姜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5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 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相关科室(具体地点和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报名时可现场或电话咨询报考岗位的薪资待遇等情况。

  2.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经承诺后可延迟至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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