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军队相关人员及其亲属如何落户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泰州市军队相关人员及其亲属落户条件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根据泰州市发布的《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实施细则》:

  (一)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人和接受的军队离(退)休人员、退休士官和无军籍职工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申办手续: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军人退出现役证明、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二)经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驻泰部队干部、士官随军家属准予落户。

  申办手续:随军呈批表和随军批复、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部队证明)、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属家属随调的,提交工作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推荐阅读】:泰州优先落户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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