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泰州落户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军人泰州落户办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已整理完毕,具体详见正文。

  办理类型: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人和接受的军队离(退)休人员、退休士官和无军籍职工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申办手续: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军人退出现役证明、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派出所对申请户口迁移坚持随到随受理(出具《受理户口登记回执单》),对申办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对材料不全的,应当场告知补办手续(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书》)。分局自接受材料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准迁手续。需要准迁的,派出所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准迁手续发送至申请人。

  推荐阅读:在泰州投靠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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