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已整理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正文。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中领表》,并提交上述材料

  4.经办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之本人。经审核合格者,按规定计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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