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

导语 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等条件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

  退休年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

  2、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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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阅读】养老金网上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个人登录、单位登录、单位CA登录

  温馨提示:

  1.个人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如个人用户还没有注册账号可点击注册。

  2.单位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

  3.单位CA登录需插入ukey方能继续。

  4.可查询内容包含: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信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个人权益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养老保险】,可获泰州养老金领取标准/测算入口、养老金认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养老金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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