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
导语 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等条件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
退休年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
2、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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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个人登录、单位登录、单位CA登录
温馨提示:
1.个人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如个人用户还没有注册账号可点击注册。
2.单位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如登录用户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
3.单位CA登录需插入ukey方能继续。
4.可查询内容包含: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信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个人权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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