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单建统筹人员可以转为统帐结合人员吗

导语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单建统筹人员(仅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缴纳12412.8元后,转为参加统账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到账后次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泰州单建统筹人员可以转为统帐结合人员吗?

  答:可以。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相关政策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86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单建统筹人员(仅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缴纳12412.8后,转为参加统账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到账后次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住院医疗待遇,个人账户划拨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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