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保比例

导语 自2024年1月1日起,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参加职工医保,将需要缴纳基本医保9%,有关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等,详见正文。

  自2024年1月1日起,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恢复为正常缴费费率,具体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保9%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4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暂不作调整,下限为4494元/月,上限为24042元/月。

   特别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可以缴纳2024年度1~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月份之后的医保费用暂不可缴纳,待缴费标准正式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拓展阅读: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灵活就业】,可获泰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入口、医保/养老保险缴费基和缴费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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