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泰兴市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就业人员须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创业人员所设立企业须在泰兴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泰兴生活补贴条件可向企业提交资料,由企业办理补贴申领。

  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首次到泰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三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万元/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00元/年。

  对来泰兴创办企业或全职到企业工作的B、C、D类人才,享受三年内每年4万元的生活补贴,A类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对我市重点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在大中城市设立的研发机构全职引进的科研人才,视同在我市工作,发放生活补贴。对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的高级技师和技师,生活补贴分别为三年内2万元/年、2000元/年。

  申请条件:

  ①就业人员须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

  ②创业人员所设立企业须在泰兴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本科及大专毕业生限应届申领,申报有效期为毕业当年及次年。

  申请时间:每年年底集中受理

  申请方式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现就职(或创办)企业提出申请

  2、就职企业向所属乡镇(街道、园区)提交材料申请,提交材料后审核、公示与备案后发放

  补贴时限:36个月

  补贴申请咨询电话:泰兴市人社局 87729515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UAxCKIfcIL8dgqmtUx9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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