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就业安置补贴申请流程

导语 泰州市办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地点是泰州大道388号和洪泽湖路66号窗口。办理时间是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00~17:30。准备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纳税凭证、补贴申请表等。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收费。咨询电话0523-86606542,投诉电话12333。

  办理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区39号窗口,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北裙楼2楼3-1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第九条创业补贴(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①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②补贴标准。各地根据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补贴资金规模等情况确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享受一次。

  办理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

  纳税凭证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在校生在读证明

  军人身份信息

  主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方式0523-86606542

  监督投诉方式12333

  推荐阅读:泰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就业安置补贴对象及条件

  附: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社〔2019〕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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