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领取标准

导语 泰州生育津贴是根据参保职工产假天数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社保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泰州市生育津贴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一)生育:

  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计算方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产假天数

  职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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