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导语 泰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包括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和转诊(或异地就医)审批表等材料

  医疗费用报销相关材料:

  1、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住院发票原件;

  3、费用明细清单;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5、转诊(或异地就医)审批表等材料。

  参保人员发生外伤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履行告知义务。

  注:咨询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523-12393。

  相关拓展》》: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员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诊察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最高不超过6元/次的标准(不足6元的按实)报销。超标准的部分不纳入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统筹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门诊就医,享受一般诊疗费待遇,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元/次和4元/次,一日内多次门诊统筹基金仅支付一次一般诊疗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居民医保】,可获泰州居民医保(农保)缴费入口/缴费流程,参保/报销比例、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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