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导语 根据规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不同收入,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按梯度分层次收取租金。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不同收入,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按梯度分层次收取租金。
(一)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10%收取;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为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0%(含)以下的家庭,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40%收取;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处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50%至80%(含)的家庭,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70%收取。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70%收取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市区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由市区物价部门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公租房】,可获泰州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对象/材料、房源/补贴标准、公租房名单/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