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哪些企业可继续延期缴纳和缓缴社保?

导语 对疫情防控期间,经认定部门同意延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和“五险一金”等缴费业务的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申请类型一:困难企业

  申请条件:

  1.生产经营受到明显影响,上月销售(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的企业(无去年同期数的和上月比,下降比例按不低于20%);

  2.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的企业(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3.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后,银行账户现金不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足过去6个月平均流动资金一定比例的企业。

  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申请类型二:旅游业

  申请条件: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

  优惠政策:

  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申请类型三、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

  优惠政策:

  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期限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

推荐阅读:泰州微信办事攻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社保】,可获得泰州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网上查询入口、缴费基数/比例、五险一金办理指南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