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经商人员落户指南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泰州经商人员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已整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泰州经商人员落户办理】

  办理条件:在泰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企业和社会组织,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并依法纳税的人员(包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厂长、经理以及在企业负责生产、技术、营销、财务等方面的副厂长、副经理,股份制企业的董事、联营企业的合伙人等人员。

  申办手续:属个体工商户落户的,提交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属个体企业落户的,提交有权部门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属社会组织落户的,提交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证书。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企业聘任(用)文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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