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引进人才落户泰州条件+材料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干部职工/引进人才落户泰州办理条件与所需材料已整理完毕,具体详见正文。

  【泰州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人社部门调动的干部职工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申办手续: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人社部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亲属关系证明。

  拓展阅读:市外准入户口迁移实行核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准入条件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以及办迁人的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市(分)局核准,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派出所凭证办理,不需要《准予迁入证明》的,凭市(分)局签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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