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工补充保险报销比例

导语 泰州职工医保职工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市内人员和异地人员有所区别,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市内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纳补充保险费用后,在泰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补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补充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异地人员:

  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补充保险的医疗费用,待遇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相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他情形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为40%。

  推荐阅读:泰州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推荐阅读:泰州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发送【职工医保】,可获掌上医保入口、咨询电话、职工医保缴纳、职工医保报销、职工医保账户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