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公租房精准保障实施对象和保障措施

导语 根据《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精准保障”实施公告》,泰州市区公租房实施对象和保障措施包括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公共服务行业住房困难职工就近配租、生活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精准帮扶。

  根据《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精准保障”实施公告》,公租房实施对象和保障措施规定如下:

  (一)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

  符合年度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存在特殊住房困难的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结合房源情况,在保障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城镇中低收入无房家庭的前提下,优先给予实物配租。

  适用对象包括:

  1.居住D级危房且在市区范围内无其他住房的家庭;

  2.三代及以上同住,居住房屋为两居室且在市区范围内无其他住房的家庭;

  3.两代同住,居住房屋为一居室且在市区无其他住房的家庭;

  4.扣除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后,家庭人均收入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家庭;

  5.共同申请人中患有重大疾病转让原住房未满5年,且在市区无其他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以上所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年度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为准。

  (二)公共服务行业住房困难职工就近配租

  符合年度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的公共服务行业住房困难职工(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结合房源和保障对象工作情况,就近给予实物配租。

  适用对象包括: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基层医护人员、邮政快递人员等。

  (三)生活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精准帮扶

  对符合年度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生活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租金核减和房源调换等精准帮扶政策。

  适用对象包括:

  1.保障人口中患有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明确的慢性病、特殊病种、重大疾病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扣除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的家庭收入进行核定;

  2.保障人口中有下肢二级及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或70周岁以上老人或家庭成员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影响正常行动能力的家庭,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配租低楼层或者电梯房源。

  以上适合泰州市区,不包含姜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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