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就业参加社保落户的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在泰州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在泰州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申办手续材料包括: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就业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相关拓展》》:
居住证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2、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注:江苏实行全省“一证通”制度,居住证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无需重新办理,但应当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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