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州公办学校招生安排(外来务工子女+特殊教育)

导语 2022年泰州市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0—26日,具体公办学校招生安排详见正文。

  (一)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1.根据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施教区。

  2.确定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

  (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7月31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因疫情原因导致房屋延期交付的,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办理的截止时间可放宽至8月20日)。

  3.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除外)

  4.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可按照划定的施教区入学: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派出国人员、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其子女当年入学,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3)对当年(从2021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城市建设、按期拆迁的家庭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凭相关材料可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属海陵区施教区的,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泰州市海陵学校内)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施教区的,到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泰州市扬子江小学、泰州市扬子江初中、泰州市野徐小学内)登记(家长可选择就近的报名点登记),由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属市直施教区的,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初中到泰州市凤凰初中,小学到泰州实验学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特殊教育

  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

  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现场报名登记。

  轻度智力障碍、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少年,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儿童少年,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

  对于疑似有特殊教育需要但未进行医疗评估诊断的儿童少年,由家长申请,经康复教育专家委员会诊断与评估后确定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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