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退役军人和烈士家属可持证享受公交和旅游优待

导语 9月8日起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在泰州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参观游览公办景区。

  01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02优待内容

  1.优待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不含定制公交);

  2.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园中园和景中景门票、园内收费项目除外);

  03实施细则

  1.优待对象乘坐公共汽车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配合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

  2.优待对象游园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配合工作人员核验后免收第一道门票费用。

  3.优待证的日常使用,应当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4.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6.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园时,应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进出。

  有哪些优待景区景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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