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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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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市在江苏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已经办理暂住登记)

2、已领取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业务;

注:1.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者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少数民族文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8日启动,主要涉及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4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吉林、四川、青海等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只要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念书、居住;

2、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除外)。

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以及申请人相貌变化较大需要户籍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仍需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注:申请人居住证丢失的或未办理居住证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学生提供学生证)。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换领每张20元,补领每张20元

办理地点

1、医药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9690582

2、公安海陵分局城东派出所

电话:886694326

3、公安高港分局刁铺派出所

电话:86324588

4、兴化市公安局南沧派出所

电话:80538345

5、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9182185

6、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7955372、87955371

7、姜堰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8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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