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泰州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可以在泰州公安局指定窗口办理办理,或者可以在网上办理。
【事项名称】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各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关于禁区管理的通告。
【申请材料】
1.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提交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
3.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承运单位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
5.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上岗资格证。
6.押运员身份证、上岗资格证。
7.承运单位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路线和拟运输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
8.车辆查验登记表。
※凡涉及证照等申请人需要留存的,在查验原件的基础上接受复印件。
【备注】
1.剧毒化学品通行证禁行时间:江苏境内所有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凌晨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国、省道02:00至05:00禁止通行。
2.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均与机动车驾驶人绑定,驾驶人驾驶证记分超过9分(含9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机动车状态为非正常的,通行证不予办理;
3.本业务办理不适用于市区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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