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
导语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报名时间条件以及岗位表等,请看下方正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各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图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1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招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 http://58.222.77.82:9000/#/login)。
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报名、资料上传时间,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5年5月6日9:00-5月12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5月6日9:00-5月14日17:30。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图片(png或jpg)或者PDF文件(文件名格式:附件名称)。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在学信网查询下载)。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如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交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①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毕业院校、学院(系)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能体现本人专业方向的证明,或印有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②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已注册的须同时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和执业范围须符合岗位工作要求);③住培合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考察时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报考时须提供住培合格证书。“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中,2025年住培合格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系统中其他说明事项栏上传本人签名承诺书“本人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的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须在报名系统中其他说明事项栏上传本人签名承诺书“本人承诺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如弄虚作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原文链接:
https://www.tzhl.gov.cn/xwzx/tzgg/art/2025/art_71762b61bbd24c5989334524d7e7d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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