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区奖励限时领

导语 12月1日起,泰州市海陵区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奖励详细信息,请看下方正文介绍

  12月1日起海陵区开始发放2024年度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发放条件

  户籍为海陵区常住户口,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在14周岁以内(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的无业人员。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父母每人可领取20元的父母奖励金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业登记证》或“江苏智慧人社”APP中“失业登记查询”页面截图,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登记领取。

  发放时间

  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假日除外),过期不再补发,请相互转告。

  凡有工作单位的职工,按《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请到所在单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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