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需要哪些资料?

导语 自2021年1月1日起,泰州市公积金租房提取不用提供提供租房合同(协议)和租赁房屋的权证复印件。

  泰州公积金提取分多种类型,不同公积金提取类型所需要的材料是不同的:

  公积金租房提取:

  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协议)和租赁房屋的权证复印件。

  材料:身份证(已婚职工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明)、无房证明、银行卡。

  公积金购房提取:

  1、本地购房提取(购买新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等)(2016年4月1日后购房)

  购房合同、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居民身份证。

  2、异地购房提取(2016年4月1日后购房)

  购房合同、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购房所在地工作(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购房地是其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关系证明);不是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提供用水或用电发票;

  居民身份证。

  公积金退休提取:

  退(离)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居民身份证。

  外来务工人员离泰提取(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公安机关出具的本市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更多类型所需提取材料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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