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还商贷委托按月提取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之一为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未被冻结、未被列入系统黑名单。

  根据《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申请条件为:

  ①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未被冻结、未被列入系统黑名单;

  ②提取还贷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汇缴至上月),缴存账户都有不少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

  ③提取还贷人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也无正在申请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委托按月提取必须本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相关问答:职工提供的银行借记卡的范围?

  答:提供的银行借记卡为职工偿还商业贷款所用的银行借记卡。如职工偿还商业贷款的银行卡发生变更的,请及时至公积金中心办理银行卡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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