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经商人员落户条件+办理材料

导语 在泰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企业和社会组织,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并依法纳税的人员(包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根据泰州市发布的《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实施细则》:

  一、落户条件:

  在泰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企业和社会组织,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并依法纳税的人员(包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厂长、经理以及在企业负责生产、技术、营销、财务等方面的副厂长、副经理,股份制企业的董事、联营企业的合伙人等人员。

  二、申办材料以及手续:

  1、属个体工商户落户的,提交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属个体企业落户的,提交有权部门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

  2、属社会组织落户的,提交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证书。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企业聘任(用)文件(证书)。

  三、办理地点:

  泰州市各大派出所(点击查看➤泰州各区派出所地址及咨询电话

推荐阅读:泰州微信办事攻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后在对话框发送【落户】可获泰州落户最新规定、不同类型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手续、人才落户优待政策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