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
导语 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行,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事业第三大支柱,可享受税收优惠,详情请看正文
缴纳个人养老金时,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参加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存信息,经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汇总登记后,形成缴费凭证(即扣除凭证)。参加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渠道获取缴费凭证,使用税务部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描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生成扣除信息,在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个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扣除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或者将纸质缴费凭证提供给单位,在单位发工资时享受个人养老金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一次性填报全年的个人养老金扣除。由于个人缴费信息归集需要一定时间,可能存在个人缴费凭证生成晚于单位扣缴申报时间的情况,对于未在缴费当月的工资薪金里扣除的,可延后至当年剩余月份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累计扣除,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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