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缴存基数
(一)单位职工缴存基数
上限:30137元
下限:市区2490元,靖江、泰兴、兴化2299元
2025年度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0137元,下限不做调整(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为2490元,靖江、泰兴、兴化为2299元)。新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超过最低缴存基数的,最低缴存基数相应调整。
单位应当按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相关政策: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动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或缴存比例。
注: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商转公贷款)的,在贷款审批及还款期间不得下调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
(一)2025年度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上限为12%,下限为5%,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确定,已开户企业单位仍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在10%-24%范围内自主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动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注: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商转公贷款)的,在贷款审批及还款期间不得下调缴存比例。
缴存方式
(一)单位缴存登记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已办理预缴存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只需提供第1和第4项材料。
缴存单位可下载填写网上业务大厅签约申请表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网厅功能,通过网厅办理单位汇缴、信息变更、转移、基数调整等业务。
点击查看:缴存流程详情
缴存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市中心营业部:
泰州市凤凰东路50号
2.靖江分中心服务大厅
市骥江东路75号
3.泰兴分中心服务大厅
泰兴市国庆东路18-1号
4.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5、36号住房公积金窗口
5.黄桥便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24号窗口
泰兴市黄桥镇东进西路509号
6.兴化分中心服务大厅
兴化市公园路2号
7.姜堰分中心服务大厅
姜堰区振兴路99号
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银服务区5、6、8号窗口(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中心)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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