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流程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泰州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流程,国内婚生婴儿出生登记申请材料,国外出生婴儿登记详见正文~

  新生儿入户可跨省(市)通办:

  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这是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

  》》跨省办理新生儿入户流程

  1、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

  2、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

  3、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保存。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4、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确认入户信息后,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将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并将包含新生儿户口的新的户口簿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收件地址,旧的户口簿将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

  》》国内婚生婴儿出生登记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身份证自拍照(必须)

  2. 书面申请(必须)

  3.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 随父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所有页面)(必须)

  5. 结婚证(必须)

  6. 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必须)

  》》国外出生婴儿登记

  1. 在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原件、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2. 本人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或者旅行证及父母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本人不能提供中国护照或者旅行证的,由设区市(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有关驻外使领馆进行核实,对其国籍情况有疑议的由设区市(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商有关驻外使领馆进行国籍认定。

  3. 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或者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者证明。

  4. 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须提交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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