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新生儿户口异地办理条件

导语 泰州新生儿户口异地办理条件为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

  》》跨省办理新生儿入户条件:

  1、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以下办理材料须原件: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新生儿落户】可获取泰州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长三角通办,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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