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导语 泰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标准执行。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标准执行。
贷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对一年期以上的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不予调整。
自2020年4月16日起,执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政策。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10%,为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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