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就业参加社保落户的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在泰州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在泰州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申办手续材料包括: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就业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相关拓展》》:

  居住证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2、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注:江苏实行全省“一证通”制度,居住证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无需重新办理,但应当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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