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退休参保人员能否报销生育保险?

导语 泰州市的退休参保人员因分娩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的政策待遇进行报销。

  退休参保人员因分娩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享受。

  泰州市女职工住院分娩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具体如下:

  参保女职工因分娩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实时结算的个人不负担。

  未实时结算的或在外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个人不负担,高于限额标准的报销比例为80%。

  限额的标准具体为:顺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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