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据《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泰州城区养犬仅需具备《犬类免疫证》和犬只免疫牌。
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泰州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泰州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
4、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
5、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应按要求到市农委认可的犬类免疫点办理免疫证明。
5、每户限养一只
7、根据《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烈性犬、大型犬 (犬只站立时肩高超过61厘米的) 不得办理养犬登记,并不得在泰州市区内饲养
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护卫、表演等特殊需要
3、有健全的犬类安全管理制度
4、有专人管养犬只
5、设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等设施
6、犬只经过免疫,取得合法、有效的《犬类免疫证》
7、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犬只
8、禁养区外饲养大型、凶猛类犬只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实行拴养或圈养
温馨提示:
1.区养犬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2.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因护卫等确需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经所在区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拴养或圈养。一般管理区内可以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犬只近期正面全身照片;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个人或单位饲养犬只,必须到农业部门认可的预防接种单位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领取《犬类免疫证》和犬只免疫牌,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1.泰州市姜堰区牧友动物医院
地址:姜堰区姜堰镇人民中路46—30、31、32
2.泰州市姜堰区康乐宠物诊所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淮海大厦1—18号
3.泰州市姜堰区医贝宠物诊所
地址:姜堰区金桂园小区西门
4.海陵区牧康动物医院
地址:海陵区凤凰东路8-16号
5.海陵区泰牧动物医院
地址:海陵区迎宾路188-9号
办理时限
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注:关于养犬管理费、芯片费、疫苗费等多种费用,各地区略有不同,详情请询问相关部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养狗】,可获泰州养犬规定、禁养区域、罚款标准、狗证办理指南、狂犬疫苗接种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