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泰州市公积金提取材料小编已整理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正文哦~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材料对照表:(所需均为原件)
序号 |
提取类型 |
所需材料 |
是否可以线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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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购房提取 |
本地购房提取(购买新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等)(2016年4月1日后购房) |
1、居民身份证 2、①购买预售商品房,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税务部门开具的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购房发票(可以使用自行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 ②购买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若契税发票上未标注房屋总价,需提供购房全款发票) 购买房改房、租售并举房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 ③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税控发票或者购房合同、税控发票或者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免税的提供契税减免审批表) 3、配偶购房,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直系亲属购房,需提供关系证明(派出所证明或同户号户口簿)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可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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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提取(2016年4月1日后购房) |
1、居民身份证 2、①购买预售商品房,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税务部门开具的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购房发票(可以使用自行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 ②购买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若契税发票上未标注房屋总价,需提供购房全款发票) 购买房改房、租售并举房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 ③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税控发票或者购房合同、税控发票或者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免税的提供契税减免审批表) 3、配偶购房,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直系亲属购房,需提供关系证明(派出所证明或同户号户口簿)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可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5、购房所在地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需提供满6个月的工作证明(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社保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或户籍证明;不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需提供购房后满6个月的用水、用电或用气发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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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房提取(2016年4月1日后建房) |
1、居民身份证 2、①在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建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个人建房审批表)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在乡镇范围内建房的,提供村委会和乡镇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个人建房审批表、用地许可证、土地选址意向书或用地通知书)和乡村规划许可证 3、配偶建房,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直系亲属建房,需提供关系证明(派出所证明或同户号户口簿)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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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翻建住房提取(2016年4月1日后建房) |
1、居民身份证 2、①在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翻建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个人建房审批表)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在乡镇范围内翻建住房的,提供村委会和乡镇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翻建住房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个人建房审批表、用地许可证、土地选址意向书或用地通知书)和乡村规划许可证明 3、配偶翻建住房,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直系亲属翻建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派出所证明或同户号户口簿)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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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修住房提取(2016年4月1日后大修住房) |
1、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配偶房屋大修,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直系亲属房屋大修,需提供关系证明(派出所证明或同户号户口簿)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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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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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退休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提供居民身份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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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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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境定居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尚未出境定居的,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已在境外定居的,提供永久居住证、护照等定居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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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夫妻一方办理两人手续的,还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和授权委托书 3、无借款信息的配偶(婚前贷款婚后办理或贷款时未缴存公积金)申请办理的,需先进行借款信息变更,再凭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办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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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年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外市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凭证 3、配偶贷款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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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最后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异地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凭证 3、配偶贷款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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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凭证,内容需包含借款人姓名、还款账号、借款金额、还款明细、本金余额等相关信息。(非还款银行卡流水) 3、首次提取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或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4、配偶贷款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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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1、居民身份证 2、商业住房贷款银行一类户银行卡(必须本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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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最后一次性还清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凭证 3、首次提取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或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4、配偶贷款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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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支付房租提取 |
1、居民身份证(目前,无房产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我中心已通过政府平台数据共享,如存在数据异常情况,还需职工本人至不动产中心或民政等相关部门核实修改) 2、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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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死亡提取 |
职工死亡提取 |
1.职工死亡证明;2.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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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提取 |
1.法院宣告死亡判决;2.继承人与被宣告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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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
低保、特困职工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低保职工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证》;特困职工提供《特困职工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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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病职工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 3、医疗费用票据 4、配偶患重病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直系亲属患重病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派出所证明或同户号户口簿)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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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残疾职工离职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离职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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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被判处刑罚职工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①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职工,需提供其直系亲属身份证、关系证明、法院判决、监狱盖章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②被判处刑罚已刑满释放或假释的职工,需提供法院判决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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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外来务工人员离泰提取(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本市户口迁出证明或外地户籍户口簿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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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40、50人员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失业满两年未再就业) 3.无法领取就业创业证的职工,凭打印盖章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办理“40、50”人员提取,出具证明前24个月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虽有缴费记录但系个人缴费、托管中心缴费的可以办理。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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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装电梯职工提取 |
1、居民身份证 2、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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