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全额资助参保的人员有哪些

导语 2023年度靖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靖江市享受全额资助参保的人员:

  具有我市户籍的医疗救助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组织部门认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对象中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含家庭成员),麻风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级且享受民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卫健委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的夫妻,享受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

  》》2023年我市一般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40元/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220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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