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导语 泰州姜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从2023年12月15日正式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的图片见正文,
2023年12月15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正式施行。
姜堰区禁放区域为启扬高速以南、周山河以北、盐靖高速以东、天目山街道和罗塘街道东侧边界线以西形成的区域(启扬高速以南溱潼镇区域除外)。
图片来源:平安泰州
拓展阅读:烟花
烟花,又称花炮、烟火、焰火、炮仗,根据《中国烟花爆竹标准—安全与质量》对烟花爆竹的定义为:以烟火药为原料,用于产生声光色的娱乐用品。中国劳动人民较早发明,常用于盛大的典礼或表演中。
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烟花爆竹共分为14大类,分别为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爆竹类、组合烟花(由多个单筒组合而成的烟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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