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
导语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小编全都为大家收集好了,详请请看正文
一、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泰州通”APP办理,流程为:登录实名认证一业务提交—审批通过一提取款项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线下办理流程:
1、职工持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3、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还贷提取等除外),请携带本人名下的一类户银行卡,审批后,可直接转账,提取资金即时入账,无须再去缴存银行办理。
二、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材料对照表
图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
特别提示: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购房合法有效凭证签发当月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费用;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所提取总额与贷款总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费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若同时办理按年提取偿还商业贷款的,提取额度加商转公额度不超过商贷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提取的款项仅限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生育二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提取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36000元/年。生育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提取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48000元/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市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或姜堰区的,核查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和姜堰区房产情况;缴存在靖江市、泰兴市或兴化市的,只核查所在市房产情况。缴存人已婚的,按照夫妻各自缴存地核查双方房产情况。
2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提取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直系亲属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3、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4、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另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
5 、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 ,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6、同一套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交易的,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7、“离开本市提取”、“离退休销户提取”、“租房提取”以及“提取公积金冲贷提取”等业务,职工可直接到我中心网厅申请办理,方便快捷,无需跑腿。
8、职工购买泰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办理流程为:
①职工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房产开发商与职工共同出具承诺书;
②职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等可提取金额,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
③职工和房产开发商凭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可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总额20%的,职工应补足相应金额)网签购房合同。职工本人凭购房合同、承诺书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款项转入房产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
9、缴存人更新改造自住住房电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更新改造电梯费用,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家庭分摊费用。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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