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导语 泰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领取标准:

  从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

  实际获得的养老金与缴纳的档次以及年限有关,多缴纳多得。

  领取地点:

  由社区发放到位。

  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其他养老待遇的,不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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