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导语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

  泰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根据江苏省人社局发布的《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政府有哪些补贴?

  答:泰州市各区人民政府(含医药高新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下同)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市区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省、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各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当年缴费的给予补贴,多缴多补(不含补缴)。从2015年1月1日起,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凡享受政府给予的低保参保补贴和残疾人参保补贴的,不再享受该参保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休】获取泰州退休最新政策、退休年龄|养老金测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缴费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