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提取还住房商业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导语 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住房商贷银行卡。
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住房商贷银行卡即可;
办理程序有以下几步:
①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商贷银行卡等办件材料(均为原件)至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提出委托申请。
②柜面工作人员对委托人条件和办件材料进行审核。
③审核通过后,签订《委托协议》,一人一签。
泰州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地址一览表:
序号 |
各分中心、 管理部名称 |
地点 |
1 |
市中心 营业部 |
泰州市凤凰东路50号 |
2 |
靖江分中心 服务大厅 |
靖江市骥江东路75号 |
3 |
泰兴分中心 服务大厅 |
泰兴市国庆东路16号1室 |
4 |
兴化分中心 服务大厅 |
兴化市公园路2号 |
5 |
姜堰分中心 服务大厅 |
姜堰市振兴路299号 |
6 |
高港分中心 服务大厅 |
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55-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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