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

导语 2025兴化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岗位信息等,请看下方正文介绍

  一、招聘岗位

  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限定为本省乡镇卫生院,工作地点为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泰州市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至2007年7月21日之间出生)。

  5、本次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具体招聘要求详见附件的招聘岗位表。

  6、招聘条件中的“2025届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届和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届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届毕业生岗位。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5届毕业生岗位。

  7、除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余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8、2025年毕业的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原则上可参与本县(市、区)本次招聘。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的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关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微信号:jsswsrcw),按照要求注册账号并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身份证的扫描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内容,如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请一并上传。

  报名通道开通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应聘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表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22日12:00;

  (3)陈述申辩:2025年7月14日至7月22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22日18:00。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和联系人”栏目获取。本次招聘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应聘,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如实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的原件应自行完好保存,以供招聘单位复核。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2026年1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招聘政策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公办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县级卫生健康委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收回事业编制。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836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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