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大型凶猛类宠物禁养区域图

导语 泰州市出台《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市区大型、凶猛类宠物禁养区域》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泰州市区大型、凶猛类宠物禁养区域规定(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一、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健康大道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二、高港区

  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三、姜堰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以及东方巴黎城、太宇家俱城、正脉家俱广场所属区域。

  违法饲养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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