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导语 自2021年7月份起,泰兴市人社局将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065元调整为每月1110元,月增45元。
最低标准:
自2021年7月份起,泰兴市人社局将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月1110元。
最高标准:
自2021年8月份起,泰兴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调整至2070元。
领取待遇:
参保缴费不满10年的,计发比例为45%;
参保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计发比例为50%;
参保缴费20年及以上的,计发比例为55%。
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无需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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