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外来投资人员户口准入办理指南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泰州泰州市投资人员户口准入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泰州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事项名称:

  投资人员户口准入

  服务对象:

  外省、市来泰投资人员

  办理机构:

  居住地管辖公安派出所

  法律依据: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泰政规〔2015〕8号)

  办理程序:

  申请人至居住地管辖公安派出所申请

  申报材料: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属个体工商户落户的,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凭证;属个体企业落户的,凭有权部门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凭证、企业聘任(用)文件(证书),随迁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户口准迁证工本费每证2元(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时限:

  材料受理后,1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办事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居住地管辖公安派出所

  联系电话:

  0523-86881918、86329223

  投诉电话:

  0523-86881918

  相关说明:

  在泰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企业,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并依法纳税的人员(包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父母落户。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厂长、经理以及在企业负责生产、技术、营销、财务等方面的副厂长、副经理,股份制企业的董事、联营企业的合伙人等人员。随迁子女限指未婚子女,父母一方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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