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标准
导语 泰州市人才购房券发放标准为顶尖人才2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80万元;省部级领军人才5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标准
一、对象和标准
(一)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实体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者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为:
1.顶尖人才200万元;
2.国家级领军人才80万元;
3.省部级领军人才50万元;
4.市级领军人才30万元。
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条件分别参见《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D类人才分类标准执行。
(二)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就业或者创业的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为:
1.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特级技师)20万元;
2.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10万元;
3.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6万元;
4.大专生(高级工)3万元。
其中,对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实体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者创业的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提高至:
1.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特级技师)30万元;
2.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15万元;
3.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8万元。
注:兑付购房券补贴时,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就业人才须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须在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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